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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

文章来源: 甘孜州投资发展集团   发布时间: 2018/07/06 11:26:01   点击次数: 0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

 甘办发〔2018〕2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落实国家《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切实解决当前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甘孜州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落地落实,现就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强制招标范围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确有必要、严格限定的原则制订,报国务院批准的,但不属于上述两类项目规定情形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必须招标项目。其中,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和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包括: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和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在强制招标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一是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4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二是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三是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

二、规范强制招标限额以下项目发包

(一)调整固定价随机发包限额标准。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100万元人民币的,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60万元人民币的,勘察、设计和监理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40万元人民币的,实行固定价随机发包。固定随机发包价由经财政评审价或由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预算控制价下浮一定比例(房建和市政类下浮7%,交通、水利、土地和其他类下浮8%,勘察、设计、监理参照原政府指导价下浮30%)后确定;发包价即为项目承包合同价和竣工结算价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下的,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60万元人民币及以下的,勘察、设计和监理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万元人民币及以下的,由项目业主参照上述下浮比例确定发包价,直接发包给注册在州内的企业,发包价即为项目承包合同价和竣工结算价

(二)规范固定价随机发包实施。固定价随机发包采用摇号方式确定实施单位。州本级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活动由州政务和交易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各县(市)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活动由各县(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实施(海螺沟景区管理局、亚丁景区管理局)分别在泸定县政务服务中心、稻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实施),州政务和交易服务中心负责业务指导。

(三)加强固定价随机发包监管。州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固定价随机发包行为的审计、稽查力度。对随意更改工程发包方式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有不合规、不合法行为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并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存在权钱交易、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明确多次流标(发包失败)处理方法

面向注册登记在甘孜州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摇号招标项目多次流标(至少两次摇号招标均不足3个投标人投标),经原招标事项核准部门审查同意后,实行固定价随机发包(摇号方式)。

固定价随机发包项目多次发包失败(至少两次固定价随机发包均不足3个参与者)后,经原招标事项核准部门审查同意后,按下列办法处理:一是当曾参与该项目固定价随机发包并提交了“工程建设项目固定价承包承诺函”的参与者为2个及以上时,由发包人面向上述参与者采用固定价随机选择方式发包;二是当曾参与该项目固定价随机发包并提交了“工程建设项目固定价承包承诺函”的参与者只有1个时,由发包人采用固定价直接发包给该参与者;三是当经过两次固定价随机发包均没有参与者时,由发包人采用固定价(必要时提请财评部门核查财政评审价)直接发包给注册在州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

甘办发〔2017〕36号文件中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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